推进性别平等 构建公正社会(二)

为实现性别平等而不懈努力

性别平等和妇女赋权是一个发达国家和进步社会不可或缺的因素。因此,从建国伊始,越南党、国家和政府就不断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体系,同世界各国加强妇女发展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将妇女事业推向新的发展高度,为建设“公正-民主-文明”的社会作出不懈努力。

政策上的突破

谈及越南性别平等的法律法规体系,瑞典驻越大使安娜·马尾(Ann Måwe)在接受越通社记者的采访时表示,在越南争取独立后发布的第一部宪法——1946年《宪法》中,性别平等已被写入第 9 条规定,“女性在各个领域享有同男性平等的权利”。2006 年,越南通过了《性别平等法》,进一步细化《宪法》中的相关规定。性别平等话题也在《人口法》、《婚姻和家庭法》等各项法律制定进程中得到高度重视和充分体现。

安娜·马尾认为,越南性别平等保障工作硕果累累并且正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越南第十五届国会第一次会议。图自越通社

2014年越南《社会保险法(修正版)》出台,将妇女产假从当时国际普遍采用的四个月延长至六个月,以加强对哺乳妇女和新生幼儿的关怀与保护。值得关注的是,该部法律首次规定丈夫也享有5至14天的护理假(男性陪产假)。这一规定充满人文意义,倡导男女共担家庭责任。

2019年越南《劳动法》于2021年1月1日正式生效,不仅对女性员工进行单独规定,还提出系列有利于促进性别平等的新规,进而更好地保护劳工的基本原则和权利,包括反就业性别歧视等问题。

越南劳动荣军与社会部性别平等司司长黎庆良表示,近年来,社会保障政策更多地关照有功人员和弱势群体,其中坚持妇女儿童优先原则。《2016-2020年国家可持续减贫目标计划》实施进程中,许多相关文件将促进性别平等问题纳入其中。  

联合国妇女署驻越南代表伊莉莎·费尔南德斯·萨恩斯。图自UN Women Vietnam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会常务副主席陈青敏3月初在与越南妇女联合会举行的座谈时表示,在本届任期中,国会许多重要法案需要编制、修改与补充,例如《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险法》、《就业法》、《人口法》、《预防和控制家庭暴力法》 和《性别平等法》等,其与妇女儿童的社会福利和权益息息相关。陈青敏强调,国会将继续认真审议有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以及家庭和性别平等问题。 

2021年3月,越南政府首次发布《2021-2030年国家性别平等战略决议》,其中提出系列具体目标和任务,揭示出符合越南实践发展情况的性别平等问题的本质,为进一步缩小性别差距、确保男女平等参与和享有社会生活各领域的待遇创造条件。

《2021-2030年国家性别平等战略》获得委内瑞拉驻越南大使塔蒂安娜·普格·莫雷诺(Tatiana Pugh Moreno) 的高度评价。他在接收越通社记者的采访时表示,该战略有助于促进性别平等,为越南妇女能够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享有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创造便利条件和机会,为国家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2021年10月,越南发布了《2021年越南性别平等概览》报告。这是一份全面反映越南性别平等的综合性报告,共有10章280多页。


联合国妇女署驻越南代表伊莉莎·费尔南德斯·萨恩斯(Elisa Fernandez Saenz)女士表示,这是越南首次发布的一份全面概述性别平等问题的综合报告。据报告,性别平等并不是一个边缘问题,而是越南提高社会经济发展质量以及保持持久性和进步的核心。

自2000年以来,越南每五年都进行一次全国性别评估。这项跨部门努力概述了越南在性别平等关键数据方面取得的进展,同时提供分析和建议,以解决性别不平等问题及缩小性别差距。

委内瑞拉驻越南大使塔蒂安娜·普格·莫雷诺(Tatiana Pugh Moreno)女士表示,在世界上许多国家,妇女仍在努力保护自己的权利。而在越南,政府制定了性别平等政策,并将其视为一种需要保护与促进的权利。这表明越南充分意识到妇女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各领域的重要性。

加强国际合作 彰显责任担当

唯有促进性别平等和女性赋权,才能更好地实现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SDG),从而开创一个公正与繁荣的社会。而在实现这一共同愿景的过程中,仅靠政府力量是不够的。因此,除了不断完善政策和法律体系外,越南还与各方携手,积极行动,不仅为国内妇女事业争取资源,还为全球妇女事业发展注入动力,彰显责任担当。

越南是世界上最早于1980年参加《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国际公约》(CEDAW)的国家之一,逐步将保护妇女合法权益有关内容纳入法律政策文件中,既符合《公约》规定又符合民族优良传统。

越南外交部发言人黎氏秋姮。图自越通社

自 1994 年成为国际劳工组织成员后,越南已签署加入20项劳工权利公约,其中包括关于矿场井下劳动使用妇女的第 45 号公约,关于男女工人同工同酬的第100号公约以及关于就业与职业歧视的第111号公约。

在国际合作中,越南积极与联合国妇女署、联合国人口基金(UNFPA)、亚洲开发银行(ADB)、世界宣明会(World Vision)等国际组织和机构配合,开展多项有关促进性别平等和妇女赋权的项目计划,其目的是共同实现妇女事业可持续发展目标,不让任何人掉队。

在联合国框架下,越南积极参与有关促进妇女平等和妇女赋权的活动,如共同起草许多关于促进实现经济、文化和社会权利,特别是有关妇女儿童权利的决议草案,努力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

越南外交部发言人黎氏秋姮在越南妇女联合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表示,越南是最早实现联合国关于性别平等、妇女赋权和提高妇女地位的千年发展目标的国家之一。同时,越南仍在努力实施到 2030 年国家可持续发展计划,其中包括促进性别平等、赋予妇女和女童权力的目标。

黎氏秋姮指出,在联合国安理会框架下,越南积极推进“妇女、和平与安全”议程,如主持通过有关妇女在冲突后重建的作用的第1889号决议(2009年),在议程诞生25周年之际,举办全球范围内关于“妇女、和平与安全”的国际会议。

值得关注的是,越南还派出女军官加入联合国在南苏丹和中非共和国的维和力量。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驻越南代表处首席代表凯特林•维森在接受越通社记者的采访时高度评价越南在推动女性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所作出的努力。他表示,2018年越南派遣第一名女军官参加联合国南苏丹特派团。从那时起,越南参与联合国维和部队的女性比例逐渐增加且高于地区内各国的比例。在担任2020-2021年联合国安理会非常任理事国期间,越南在地区内率先推动妇女参与维和行动以及关于“妇女、和平与安全”议程。

在东盟框架内,越南积极参加东盟促进和保护妇女儿童权利委员会(ACWC)的活动,并同东盟其他成员国配合制定东盟有关消除对妇女儿童的一切形式暴力、关于受教育权等的法律文件。

越南在担任2020年东盟轮值主席国和第41届东盟议会联盟大会主席期间提出了系列有关携手促进性别平等和妇女赋权的倡议和措施,诸如承办首届东盟女性领导人峰会、关于加强女性在可持续和平与安全领域的作用的部长级对话会和“妇女、和平与安全”国际会议等。这些努力展现出越南党和国家在促进性别平等、提高妇女地位的一贯主张和政策。

“2018年越南派遣第一名女性军官参加联合国南苏丹特派团。从那时起,越南参与联合国维和部队的女性比例逐渐增加且高于地区内各国的比例”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驻越南代表处首席代凯特林•维森

在双边合作方面,促进性别平等和赋予妇女权力被纳入各级外交活动中,从高层领导交流,经验分享到与合作伙伴签署合作协议等活动。各国不仅在促进性别平等领域向越南提供支持,还通过在司法改革、减贫、医疗保健、教育等相关领域的合作,帮助越南推动性别平等和妇女赋权。

瑞典驻越大使安娜•马尾(Ann Måwe)在接受越通社记者采访时表示,瑞典和越南自1969年建交以来就开展了包括性别平等在内的多领域合作项目。这些项目为越南的发展做出贡献。今后瑞典将继续通过联合国及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各项区域倡议与越南密切协作。其中,促进性别平等仍是两国间的优先领域之一。

澳大利亚驻越南大使罗宾•穆迪(Robyn Mudie)表示,促进妇女经济赋权一直是澳大利亚与越南关系中首要和长期的优先事项。尤其是五年来,支持女性发展经济在澳越合作关系中扮演着核心角色。性别平等将促使越南向中等收入水平和包容性经济转型。

据介绍,澳大利亚政府正在越南开展两个计划,即“女性投资计划”和GREAT计划。此外,澳大利亚驻越大使馆还与越南政府、联合国人口基金、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和联合国妇女署共同启动“2021-2025年消除对越南妇女儿童的暴力行为”项目。

越南外交部发言人黎氏秋姮表示,通过国际合作,越南不仅向世界传递出越南在性别平等和人权保障方面的主张、政策和努力,而且还争取更多的资源、技术和经验,为实现性别平等和妇女赋权的战略目标做出贡献。(未完待续)

https://special.vietnamplus.vn/2022/05/19/zh-binh-dang-gioi1/

周功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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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氏玉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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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庆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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