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过去二十年来,特别是自2011年越共中央政治局颁布关于发展民营经济的第09号决议和2017年中央颁布的第10号决议以来,民营经济迅速崛起,已成为国家经济的重要支柱之一,并日益展现出作为推动国家经济增长的核心动力作用。
目前,全国民营经济经营主体超610万户,其中民营企业约94万家、个体工商户520万户。民营经济连续保持良好增长势头,对经济做出巨大贡献,对GDP贡献率约达50%,占全社会投资总额的56%以上,占全国总劳动力的82%以上,对国家预算贡献30%左右,占进出口总额的超30%。

上述数字和实际证明了民营经济对国家发展的巨大贡献。因充分意识到民营经济的重要作用,我们党和国家已出台多项有力的政策,为民营经济发展注入动力,力争实现推动经济快速增长、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成立民营经济发展方案制定工作指导委员会的成立以及苏林总书记做出各重要的指导,展现了党和国家在破解壁垒、疏通资源、推动民营经济发展成为经济重要支撑的高度决心。

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在最近发表的题为《民营经济——推动越南繁荣发展的杠杆》的文章中已重新定位民营经济的作用。文章强调,面向国家发展愿景,民营经济需进一步明确自身使命和目标。民营经济应成为新时代的先锋力量,助力国家实现工业化、现代化,提高竞争力,承担社会责任,改善民生,推动社会进步与国际接轨。民营经济应力争成为科技应用与创新的主导力量,目标至2030年对国内生产总值的贡献率达70%;培育更多具备全球竞争力的企业,掌握核心技术并深度融入全球价值链和供应链,与全国共同建设充满活力、独立、自主、自强、繁荣发展的越南。
苏林总书记要求,政治局即将颁布关于民营经济的决议需鼓励、支持和引领民营经济发展,需创造一个具有突破性的动力,开创越南民营企业奋发图强的纪元。需确定发展民营经济为国家战略和长期政策。民营经济同国有经济、集体经济是建设自主、自力、自强经济的中坚力量。
苏林总书记各指导性意见表明党、国家十分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工作。要求整个政治体系重新贯彻民营经济是国家经济增长第一驱动力的观点和认识。
改变思维和认识 推从民营经济发展
苏林总书记在7月3日就越南民营经济发展与中央战略与政策委员会召开会议上已强调,需改变对于民营经济的思维和认识,从而改变对待方式、行动和具体政策。需继续消除一切对民营经济的不正确认识、思想、观念、态度和偏见。





苏林总书记指出,创造突破的关键就是破解“法律法规”方面的堵点,尽快改革营商投资环境,消除一切阻止企业发展的障碍,一贯实施 “人人都拥有在法律不禁止的行业内自由经营权”的观点,为民营经济创建便利的法律环境,畅通、透明、低成本的经营环境,制定全面、灵活的支持政策。
需改变对于民营经济的思维和认识,从而改变对待方式、行动和具体政策。需继续消除一切对民营经济的不正确认识、思想、观念、态度和偏见
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
政府副总理、民营经济发展方案制定工作指导委员会副主席阮志勇在3月15日主持召开的指导委员会会议上已要求方案需突出民营经济是经济最重要动力的作用、地位,仅仅围绕党、国家的主张、路线和政策,特别是苏林总书记和范明政总理最近做出新的指导意见;力争实现到2030年民营经济200万家和在各领域发挥引领、率先作用的大型企业1000家的目标。
指导委员会要求民营经济发展方案需疏通各堵点、破解体制机制壁垒;创建便捷、安全、透明的环境,旨在激活和最大限度动员民间中资源,挖掘经营潜力、智慧和精神;推动创新和提高民营经济在新纪元里的竞争力。
政府总理范明政4月2日在指导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已要求民营经济发展方案需展现对民营经济在国家经济中的作用和重要性,确定民营经济是国家经济发展最重要的动力。

为了推动民营经济发展,需确保其资产所有权、自由经营权、国家自然资源和资产平等利用权;需从被动受理、解决行政手续、人民和企业各意见和建议的状态转向积极主动推动民营经济发展,为国家和民族带来利益。
需激励人人参加发展民营经济,也是推动国家发展并注入动力,尤其是需推动民营经济中科技、创新、数字化转型、绿色转型、可持续经营等,范明政说。

范明政要求,需激励人人参加发展民营经济,也是推动国家发展并注入动力,尤其是需推动民营经济中科技、创新、数字化转型、绿色转型、可持续经营等。范明政指示需动员民营经济参加党和国家正实施的三大战略突破口,尤其是高速公路、机场、港口和高速公路等基础设施发展各大项目和工程,或国防安全现代化,参加解决国家各大问题,如防控疫情等。
从我国民营经济发展实践可看出,关于我国民营经济的作用和位置的理论思维日益深刻,与国家发展与革新过程紧密相连。其明显体现在党历次大会并具有系统性,尤其是自越共十一大至今,民营经济已被确定为经济的重要动力并被独立在法律不禁止的行业和领域发展。
创造平等、公平的法律环境 助力民营经济发展
越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战略政策委员会主任陈流光在接受越通社记者采访时已指出多年来党的主张和政策组织实施工作存在的不足。民营经济仍面临许多困难和障碍,如在使用各种资源,尤其是信贷、土地和自然资源等方面未享有公平利用权,或参加国家各大项目和战略领域的机会较少。
陈流光认为,为了推动民营企业发展并为他们创造便利条件急需同步性、实质性和可行性。最重要的是需为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各家企业利用各种资源、把握各营商投资机会创建平等、公正的法律环境。

陈流光指出,经济各重要领域中各大项目招投标规定和参加条件需本着开放、平等的精神修改和完善,允许民营经济广泛地参与,同时培养、促进形成和发展大规模、能有效参加国家战略领域的民营企业。出台更多支持民营企业的政策和机制,如形成引进服务各大规模项目的中长期资金、高技术项目的渠道,减少对银行短期信贷的依赖;发展高效、透明的企业债券市场,继续改革公私合作机制,对投入高科技、研发等战略中线项目和数据中心、能源电池、智能港等战略基础设施等的民营企业采用配套资金机制。
与此同时,国家需出台各项鼓励和支持政策、机制为民营企业之间、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的对接和合作创造便利条件,尤其是促进技术转让,形成各价值链和产业链的政策和机制。
需为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各家企业利用各种资源、把握各营商投资机会创建平等、公正的法律环境。此外,国家需出台各项鼓励和支持政策、机制为民营企业之间、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的对接和合作创造便利条件。
在企业方面,陈流光认为,企业需要自我创新,以提高竞争力并适应市场变化,这一直是对企业的要求。特别在当前,世界和地区的局势日益显示出经济、贸易、投资活动面临更快、更复杂且潜在更多风险的变动的背景下,该要求显得尤为重要。
除了国家出台的各支持机制和政策外,国内民营企业还需要做出强有力的自我创新努力,克服困难与挑战,超越自我。在这一过程中,唯一的途径是聚焦于巩固和推动企业创新与可持续发展的核心要素,包括:根据现代标准和方式更新企业管理;通过培训和再培训,巩固高质量的人力资源;逐步创新技术,应用数字技术和智能技术于生产和经营活动;同时,专注于建立和巩固品牌,建设可持续发展的企业文化。
从党和国家的指导方针以及已经实施的具体行动中,我们相信,若国家能够提供适当的制度、正确的政策和有利的营商环境,民营经济将获得滋养,健康成长,强力突破,不仅帮助经济实现高速增长,而且还能在未来二十年内把我们的国家建设成为一个高收入的经济体。

专家建言献策(二)
企业期待(三)
作者:阮玄、青香、叶英、秋贤、青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