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尊重宗教信仰自由权,贯彻民族大团结政策,是越南党和国家的一贯方针。
越南是一个宗教多、信仰类型丰富、宗教组织多样,其数量、起源、传入、发展和对政治社会生活影响各异的国家。越南党和国家始终将宗教和民族工作视为具有特别重要意义的战略问题。
2024年6月13日下午,国家主席苏林在主席府亲切会见了由各宗教神职人员和宗教组织领导代表团。图自越通社
党和国家以致力于建设和平、独立、统一、领土完整、民富、国强、民主、公平、文明的越南目标为各宗教之间的共同点;尊重不违背国家和民族共同利益的差异;弘扬民族精神和善良宽容的传统,凝聚所有越南人的团结和共识,从而为民族大团结创造新的活力。因此,越南不仅要防止和坚决打击利用信仰、宗教的行为,而且还要打击违反法律规定的信仰、宗教活动,这在当前新宗教和新宗教现象不断出现的情况下显得十分紧迫。





建于1959年的贾米尔爱资哈尔清真寺 (Masjid Jamiul Azhar) 是安江省最大的清真寺之一,其被视为越南最美丽的清真寺之一。图自越通社
越南党和国家主张弘扬各宗教的良好文化和道德价值观,一方面弘扬各宗教几千年历史中所结晶的文化、伦理、人文价值,另一方面也使全国同胞和宗教界人士意识到党对宗教文化和道德价值的尊重和赞赏,从而吸引宗教界人士加入民族大团结,关心支持宗教组织按照经国家认可的宗教组织宪章、章程和法律规定开展宗教活动,积极为国家建设与保护事业作出贡献。



基督教徒与河内居民欢度充满温馨和快乐的圣诞节。图自越通社
越南的宗教组织都本着和平友好的精神与世界各地的教会和宗教组织开展国际交流活动。许多国内宗教组织邀请国外宗教组织代表团对越南进行工作访问,同时申请在一些宗教场所开展布道活动。通过这些活动,越南宗教界加强了信息交流,使外国宗教组织更好地了解越南信仰和宗教自由状况。
挖掘各宗教的资源
越共十三大文件明确提出:“弘扬优良的文化、道德价值和对国家发展事业的宗教资源”。

宗教资源指的是肯定宗教的作用,将宗教的积极影响视为祖国建设和保卫事业中的重要资源之一;承认宗教资源有两个方面:精神资源和物质资源,其中更注重精神资源,即宗教的文化和道德价值观;强调宗教资源参与了祖国建设和保卫进程中的各个领域,其中在教育、卫生、社会保障、人道主义慈善等领域贡献了巨大贡献。

河内首都高台圣室管理委员会主任尚梅清教授表示,民族大团结是越南人民几千年来的宝贵传统。在当前阶段,民族大团结的力量越来越受到肯定,其中宗教团结问题是党的明智政策,给社会生活带来了许多实际成果。

“为了更有力地挖掘宗教资源,越南祖国阵线应继续发挥宗教组织神职人员的作用。”
尚梅清教授
提及越南部分宗教的道德文化价值观时,越南社会科学翰林院宗教研究所副教授朱文俊建议,首先,有必要弘扬宗教在塑造当今越南人的道德和生活方式方面的作用。与此同时,利用宗教伦理方面,通过信息网站、社交网络、宗教活动空间、节庆等不同形式和模式,向人们传递道德观念,引导人们向善并了解宝贵的道德价值,从而成为社区负责任的好公民。
越南祖国阵线河内委员会副主席阮氏金庸表示,河内市各级祖国阵线集中领导和指导越南党和国家有关宗教工作的主张、政策和法律,为人民群众依法进行宗教活动创造便利条件。


信仰自由——高平省政府与新教少数民族同之间的桥梁。图自越通社
在尊重和保障人民宗教信仰自由权的基础上,越南坚决反对利用宗教破坏革命的敌对势力,尊重和弘扬宗教美好价值,培育民族文化财富,并以此为凝聚各宗教人士共同建设民族大团结以实现“民富、国强、民主、公平、文明”的目标的重要基础。(完)


西宁省高台圣座。图自越通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