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越南第十五届国会于2025年6月14日通过了《数字技术产业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生效,该法部分条款自2025年7月1日起生效。该法律制度化关于实现科技、创新与国家数字化转型突破发展的第57号决议(第57号决议)、关于国际一体化的第59号决议(第59号决议)、关于创新立法与执法工作的第66号决议(第66号决议)以及关于发展民营经济的第68号决议(第68号决议)等四项决议。





据科学与技术部信息技术产业司司长阮克历介绍,《数字技术产业法》的突出亮点之一是按照第18、19和20条的规定和基于发展数字技术产业人力资源、吸引高质量数字技术产业人力资源和吸引并重用数字人才等三大支柱发展数字技术人力资源。




2025年4月22日上午,越南军队电信工业集团旗下Viettel IDC在河内举办以“绿色科技,绿色未来”为主题的会议,重点聚焦数据中心、云计算、人工智能(AI)、物联网(IoT)、5G以及可持续技术解决方案。图自越通社
发展数字技术人力资源:从源头关照



法律的观点是从源头关照,以学生作为供给来源。学习数字技术产业专业的学生将获得与学业相关的贷款优惠政策,以及奖学金、社会补助、学费与生活费减免等政策支持。

国家优先投资包括培训设备、实验室、软件版权、共享数字平台及其他技术服务等基础设施。








法律规定,高质量的数字技术产业人力资源可以是越南人、海外越南人或符合政府规定标准的外国人。
其中,高质量外国人力资源将获发5年期临时居许可,并可按越南关于外国人出入境、过境、居留的法律规定延期。

其配偶及18岁以下子女也将获发与其相应期限的临时居留许可;同时,当地政府和相关职能机构将为其在越南寻找工作以及在教育培训机构入学和学习时提供便利与支持。
高质量数字技术产业人力资源还可依法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


高质量数字人力资源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图自越南科学与技术部、《都市经济报》
值得注意的是,法律出台了吸引高质量数字技术产业人力资源进入国家机关的突破性政策。组织、企业中的越南公民,如有意愿且符合标准,将可免试、免考核直接录用为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若机关、单位有需求,还可不受工作年限、干部规划及其他条件限制,直接被考虑任命为领导管理职务。
已转至组织、企业工作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如符合高质量数字技术产业人力资源标准且有意回归,将获优先接纳;并获安排与其专业相符的工作岗位,享受不低于甚至高于原有的工资、补贴、职级及相关政策待遇。
在领导职务任命上,如机关、单位有需求,上述情况将视为特殊情况予以考虑。
这是前所未有的“开放”机制,旨在最大化利用资源,构建强大的数字技术人力资源生态系统,掌握核心与战略性数字技术,推动产业可持续发展。
数字人才:享受全球竞争性薪酬
除税收、居留条件等优惠外,数字人才还将享受全球竞争性薪资待遇,获得住房、交通工具、现代化办公空间支持,并得到科研、产品开发以及参与数字技术产业国际合作项目的便利。
数字人才在招聘、使用、任命领导岗位上将享有优先,不再受工作年限或干部规划等常规条件约束。这些专家还将根据《竞赛与表彰法》的规定获得表彰与奖励。
法律还设立灵活机制,允许公共部门与民营部门之间的“柔性流动”,促进跨领域的专业能力扩散。其中,数字人才也享有与高质量数字技术产业人力资源相同的政策,可有期限地进入国家机关或公立事业单位工作。
为确保法律实施的统一性,科学与技术部副部长裴世维强调,部里正积极起草相关实施细则与通告。大约6份法令和通告将同步生效,明确数字人才及高质量数字技术产业人力资源的认定标准,与法律自2026年1月1日生效同时实施。(完)



越南邮政电信集团(VNPT)通过部署推进数字化转型中的特色数字服务的信息技术平台和解决方案,大力发展数字基础设施。图自越通社